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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创建

发布日期:2013-11-04 作者: 来源: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创建

 国土资源是我国发展的基础支撑,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地位,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不仅关系到当前经济的发展,而且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县(市)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举足轻重,但受资源环境的制约严重,国土资源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与县(市)政府一起,共同破解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难题。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破解县(市)基层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双重压力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要求。2010624日上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在京召开,标志着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正式启动。

 创建活动全面开展以后,在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下,部机关各司局和有关单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我省的创建活动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分管省领导直接负总责。我们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厅办公室、规划处、地产处、矿管处等13个相关处室为创建活动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我院负责创建活动的技术支撑工作。我省创建活动自开展以来,取得了较为显着的成效。截止2013年底,我省共有望城区、宁乡县等32个县(市、区)通过了省厅组织的第一届和第二届达标考核,有长沙县、岳麓区等74个县(市、区)申报参与第三届省级达标考核。其中宁乡县、桂阳县等14个县(市、区)被评为省级模范县(市),望城县、武冈市等8个县(市、区)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国土资源部对全国评选出来的模范县(区)进行了隆重的表彰。

厅各处(室、局)及专家在集中进行考核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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