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6-05-19 作者: 来源:
2016年,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反“四风”、治陋习,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我院中心工作及实现建设全国一流院所的目标提供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以及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
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真正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
1、强化教育宣传。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充分运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参观、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与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实际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道德示范和案例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标准、把牢纪律底线。扎实推进党纪党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心存敬畏、心有戒律。
2、强化规矩意识。强化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培养纪律信仰,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守纪律、讲规矩。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强化执纪监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督导。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班子成员要与分管部门中层干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积极配合厅党组巡查,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二、纠正“不严不实”,加强作风建设
继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的主要问题,深入整改,建章立制,驰而不息纠正工作当中“不严不实”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狠抓党风政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省纪委“十项禁令”,加强对关于厉行节约、“三公经费”管理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正风肃纪,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不断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继续抓关键点、关键环节,对岁末年初、传统节日、婚丧喜庆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段,多敲打多提醒,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整治突出问题。继续抓住重要节点,严格按照中央、省、厅的有关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好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按照厅纪检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对违反规定精神的现象,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形成常态机制。将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纳入单位建设和日常管理,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修改完善院作风建设24条规定。自觉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敢于思想交锋,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使之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惩治腐败
坚持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
1、深化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开展“两个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加强廉洁从政规定和党纪政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落实“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2、加强民主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加强对责任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切实解决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诫勉,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加大对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查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以及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四、落实“两个责任”,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的要求,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强纪检监察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强大动力和有效保障。
1、明确责任内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监督责任,对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2、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院党委分别与各支部、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不断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全院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看齐意识,始终忠诚于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院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正风肃纪和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3、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对各部门履职的过程性监督和经常性考核,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履行情况督查机制以及考评问责机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年底部门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4、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负监督责任。突出主责主业,聚焦监督责任,把握工作规律,有效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围绕“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三大任务,不断强化纪检监察的执纪监督责任,做到应对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打造自身过硬、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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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明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
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真正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
1、强化教育宣传。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充分运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参观、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与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实际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道德示范和案例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标准、把牢纪律底线。扎实推进党纪党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心存敬畏、心有戒律。
2、强化规矩意识。强化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培养纪律信仰,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守纪律、讲规矩。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强化执纪监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督导。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班子成员要与分管部门中层干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积极配合厅党组巡查,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二、纠正“不严不实”,加强作风建设
继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的主要问题,深入整改,建章立制,驰而不息纠正工作当中“不严不实”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狠抓党风政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省纪委“十项禁令”,加强对关于厉行节约、“三公经费”管理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正风肃纪,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不断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继续抓关键点、关键环节,对岁末年初、传统节日、婚丧喜庆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段,多敲打多提醒,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整治突出问题。继续抓住重要节点,严格按照中央、省、厅的有关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好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按照厅纪检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对违反规定精神的现象,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形成常态机制。将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纳入单位建设和日常管理,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修改完善院作风建设24条规定。自觉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敢于思想交锋,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使之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惩治腐败
坚持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
1、深化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开展“两个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加强廉洁从政规定和党纪政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落实“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2、加强民主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加强对责任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切实解决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诫勉,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加大对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查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以及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四、落实“两个责任”,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的要求,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强纪检监察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强大动力和有效保障。
1、明确责任内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监督责任,对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2、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院党委分别与各支部、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不断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全院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看齐意识,始终忠诚于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院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正风肃纪和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3、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对各部门履职的过程性监督和经常性考核,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履行情况督查机制以及考评问责机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年底部门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4、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负监督责任。突出主责主业,聚焦监督责任,把握工作规律,有效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围绕“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三大任务,不断强化纪检监察的执纪监督责任,做到应对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打造自身过硬、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