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耒阳市资源枯竭型城市地质环境治理
发布日期:2014-02-27 作者: 来源:
湖南省耒阳市资源枯竭型城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的通知》(财办建【2010】175号)、《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1】40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资源枯竭型城市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3】643号)的精神,耒阳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2013年8月委托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编制《湖南省耒阳市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年度实施方案》,2013年11月,该项目通过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立项,下达中央财政资金1.2亿元。治理目标是治理矿山地质灾害、恢复矿区受损农田、水利交通设施等,集中解决严重影响到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国家重大工程实施等重大地质环境问题。治理项目的实施可修复生态环境、有利于缓解当地工农矛盾,也体现党和政府对曾为国家做出过重大贡献的矿山企业的关怀与爱护,对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矿山正常生产秩序、促进当地经济转型,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项目起止年月2013年12月—2014年12月。2013年12月—2014年1月资料收集与野外调查阶段,目前已经完成资料收集,计划进行野外调查工作。2014年2月项目设计方案编制阶段,2014年3月—2014年5月项目工程测量与勘查阶段;2014年6月—2014年7月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2014年8月招投标工作;2014年9月—2014年12月工程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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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的通知》(财办建【2010】175号)、《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1】40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资源枯竭型城市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3】643号)的精神,耒阳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2013年8月委托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编制《湖南省耒阳市201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年度实施方案》,2013年11月,该项目通过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立项,下达中央财政资金1.2亿元。治理目标是治理矿山地质灾害、恢复矿区受损农田、水利交通设施等,集中解决严重影响到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国家重大工程实施等重大地质环境问题。治理项目的实施可修复生态环境、有利于缓解当地工农矛盾,也体现党和政府对曾为国家做出过重大贡献的矿山企业的关怀与爱护,对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矿山正常生产秩序、促进当地经济转型,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项目起止年月2013年12月—2014年12月。2013年12月—2014年1月资料收集与野外调查阶段,目前已经完成资料收集,计划进行野外调查工作。2014年2月项目设计方案编制阶段,2014年3月—2014年5月项目工程测量与勘查阶段;2014年6月—2014年7月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2014年8月招投标工作;2014年9月—2014年12月工程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