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2018年度)

发布日期:2018-02-10 作者: 来源:

 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2017年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的湖南省国土资源领域的首个重点实验室,实验室致力于国土资源科技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力争在国土资源调查技术与数据集成研究、生态地质研究、国土资源承载力评价研究、国土空间规划技术研究、国土资源标准化基础研究和标准研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原创性成果。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鼓励国内外高水平科技工作者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现公布2018年度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并按《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一、课题设置及要求
    开放课题分为重点科研交流专项、人才培养合作专项和技术应用专项三类,其中重点科研交流专项按命题方式申报,人才培养合作专项和技术应用专项按规定范围自由申报,申请题目可以是相应的延伸和细化。
    (一)命题课题
    此类课题必须与本室固定人员合作,以科技奖励、文章发表为成果;项目执行期内在实验室报告交流一次,由实验室合作者负责,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1.城乡土地利用形态与规划调控
    面向城乡统筹发展与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现实需求,结合湖南土地利用特点,研究城乡土地利用形态的空间表达、功能表征和监测技术,以及国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对城乡土地利用形态塑造的作用,提出城乡土地利用形态调控模式,为凝练城乡土地利用形态地方特色及提升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提交成果:形成国土空间优化利用技术指南以及软件系统,
    (1)城乡土地利用形态监测技术指南1套;
    (2)城乡土地利用形态的规划调控模式1项;
    (3)至少发表1篇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学术论文;
    (4)提交1份不少于5万字的研究报告。
课题经费额度:10万元。
    2.基于已有正射影像数据的高分辨率遥感卫星影像正射纠正研究
    针对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对应的基础底图、DEM质量不高的问题,研究从空三模型改正出发的粗差探测算法,最大限度改善基础底图、DEM质量不高带来的几何纠正问题,构建基于空三-计算机图形学相结合的精细几何纠正模型,并进行软件编制。
    提交成果:
    (1)软件成果1套:空三软件+精校正软件
    (2)至少发表1篇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学术论文;
    课题经费额度:10万元以内。
    (二)自由申报课题
    设置6-8个课题,其中人才培养合作专项4个,技术应用专项2个。
    2018年度,针对湖南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问题,通过系列与土地、农业、生态结合的综合调查、评价、监测,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等应用课题,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技术力量联合攻关,深入探讨区域国土资源环境调查评价体系,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土地利用优化配置等理论与方法等,为湖南国土资源安全与管控提供科技支撑。供参考的方向有:新型数字化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技术、土地数据集成与利用关键技术、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方法、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综合监测评价指标与技术方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及空间优化利用技术、优势矿种的成矿规律及资源潜力等方向。具体申报课题研究方向不限,时限为1年。
    课题经费额度:30万元以内,3-5万/个。
    提交成果:人才培养合作专项需发表SCI或EI文章一篇;技术应用专项需发明专利或软件着作权登记。
    二、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不超过40岁,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它人员应提交1位正高职称学者的推荐书。
    2.应受聘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从事国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规划、保护与利用等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3.课题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每年仅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4.本委托业务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竞争人不得将承担的任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三、开放课题申请的评审与确认
    根据《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鼓励创新、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重点实验室组织评审遴选课题承担者,书面通知课题负责人并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双方签订开放课题合同书(或任务书),课题负责人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开放课题资助时间一般为1-2年(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经专家核定,对成绩优秀、确有重要前景或重大进展的课题,可以连续资助,但需在完成前期研究工作、并经实验室评估同意方可延续。
   
四、开放课题的实施与结题
    1. 获资助后,课题负责人需按合同书完成研究工作。开放课题经费严格遵守《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范围仅限于与课题有关的内容,并按预算开支费用。申请人应遵守本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按要求汇报研究进展。开放课题结束时,实验室组织评审验收。申请人应按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进行资料归档。
    2. 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报告、专着、论文、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应注明“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SYS-MT-20180X或SYS-ZX-20180X)”。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申报奖励时还应将实验室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申请人所在单位为第一、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的,也记入在内)。实验室标注形式为:“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英文名为:Hunan Key Laboratory of Land Resources Evaluation and Utilization。
   
五、申报时限要求及其他事项
    1.申请人申报课题,应当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2.研究课题自本指南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3月10日接受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审查后确认拟资助开放课题并通知申请人。
    3.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盖章)投送至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申请书题目请注明“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单位”。
    4.课题承担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课题转包。开放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要求提交课题中期简报和结题报告。如果课题不能如期完成或继续进行,实验室有权中止提供经费。
    5.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3-10万元人民币。重点实验室有权根据内容调整经费安排。课题研究成果归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所有。
    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南路四段158号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410118
    联系人:邢旭东 张伟娜
    电话:0731-85136701



附件1 国土资源评价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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