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函〔2017〕1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更加有力地依靠科技创新支撑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依据《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重点人才工程和计划实施方案》(国土资厅发〔2012〕25号)和《国土资源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国土资厅函〔2012〕1198号),部将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创新人才工程”)第三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实施创新人才工程,应紧密结合《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部“三深一土”科技发展战略部署,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面向重要创新方向,以深地探测、深海探测、深空对地观测、土地科技为重点领域,聚集和培育土地资源调查与空间优化开发、耕地保护与土地工程、地球深部探测、重要矿产资源勘查与高效利用、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查评价、深海资源勘查评价、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高新技术、国土资源大数据认知研究应用等重要创新方向高端急需紧缺人才。二是坚持人才培养与创新环境有机结合,注重人才选拔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有机结合,体现创新机制导向。三是坚持择优选拔,严格公开、公正、公平选拔科技人才程序,保障入选人才质量水平。
二、组织方式
创新人才工程遴选以国土资源系统为主,兼顾部共建高校和部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和科研平台依托的地方单位推荐。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组织局属单位推荐。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共建高校负责组织本单位推荐。暂不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报送的推荐材料。
三、申报条件和名额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申报。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3.拥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国土资源科研岗位和工程技术岗位工作。
申报人员年龄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
科技领军人才的遴选条件如下:
1.在国土资源重点学科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高水平创新性成果,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有重要理论创新的专着,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取得重要发明专利,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重要科技奖项或荣誉称号。
2.近5年主持国土资源领域国家、部门、地方重大科研任务,具有国土资源重点学科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水平,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3.具有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申报当年不超过55周岁。特殊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的遴选条件如下:
1.在科技工作中已取得突出成绩。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撰写专着,取得重要的发明专利,或者在国土资源规划、调查、评价、保护和合理利用等方面取得突出科技成果。
2.具有扎实的基础学科和专业知识,具有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熟悉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的发展趋势。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报当年不超过40周岁。
科技创新团队的遴选条件如下:
1.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国土资源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2.近5年具有承担国家、部门和地方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
4.团队老中青结合、组织结构合理,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不少于1/3,核心人员相对稳定。
5.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科技领军人才的遴选条件,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整体不超过15人。
6.团队依托单位创新环境保障条件到位。
(二)遴选重点。
1.从承担深地探测、深海探测、深空对地观测和土地工程科技创新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青年骨干和科研团队中择优遴选。包括国家重点研发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部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专项;以我部为主发起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厅(局)、科技厅(局)设立的重大科技项目;横向部门重大科技专项。
2.从国土资源领域创建、筹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优秀部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学术带头人、青年科技骨干和科研团队中择优遴选。包括部系统内单位建成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平台培育基地、国际科学研究中心,以及部重点实验室、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推荐名额。
科技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计划,遴选不超过30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推荐2名,中国地质调查局属单位各推荐1名,其他部部u单位各推荐1名。正在承担国家、部重点科研任务和已运行的部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可增加推荐1名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或科技创新平台学术带头人。
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遴选不超过50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推荐2名,中国地质调查局属单位各推荐1名,其他单位各推荐1名。正在承担国家、部重点科研任务和已运行的部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可增加推荐1名重大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或科技创新平台学术骨干。
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遴选不超过10个。各单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推荐1个,中国地质调查局属单位各推荐1个,其他单位各推荐1个。正在承担国家、部重点科研任务和已运行的部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可增加推荐1个团队。
四、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员从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请书,按规定要求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式5份,统一以推荐单位公文形式报送部政务大厅,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
五、联系方式
部科技合作司 贺敬博(010)66558417
部政务大厅 刘明洲 (010)66558741
材料接收: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邮编:100812
电子邮件:kejis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