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我厅确定了2018年度需开展研究的科研及标准项目(清单附后),决定公开征集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是在湘的具有国土资源领域研究基础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不受理自然人和行政机关申报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从事国土资源领域研究工作5年以上、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三)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投入到所申报项目的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四)行政机关管理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没有相关专业基础或者未主持过同类科研项目的科研技术单位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五)已在我厅承担科研及标准项目,逾期不能结题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原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未按时结题项目数超过应结题数50%的项目承担单位,或者存在超过1年以上应结题而未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二、材料要求
科技类研究项目需提交《科技研究计划项目立项建议书》,软科学类研究项目需提交《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标准项目需提交《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每个项目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十份,A4纸白色封皮胶装,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对应电子资料。另请准备6分钟左右的项目汇报PPT,版本要求Office PowerPoint 2003。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任务需求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对预算经费额度不符合实际需求,测算标准不合理导致无法进行经费评审的项目,将不予评审。
三、材料报送与时限
申报材料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1月2日12点之前报送省国土资源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廖虎雄(科研项目) 李红兵(标准项目)
联系电话:0731-89991171
电子邮件:834081988@qq.com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