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工作简报第6期
发布日期:2013-03-01 作者: 来源:
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工作简报
第6 期
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
●工作动态
1、提高储量评审效率、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2012年度工作总结
2、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技术培训班成功举办
●经验交流
衡阳局推动储量报告实地复核工作常态化管理
●政策资讯
1、关于发布《湖南省部分矿种矿床一般工业指标(试行)》的通知
2、关于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执行《湖南省部分矿种矿床一般工业指标(试行)》的意见
【工作动态】
提高储量评审效率、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2012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储量评审中心在省厅的正确领导和储量处的具体指导下,继续优化评审程序,不断提高储量评审效率,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支撑能力,中心的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储量评审效率
1、完成的评审工作量
全年中心共受理各类储量报告576个,其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173个,矿山储量年报385个,勘查阶段性成果报告18个。全年共对110个采矿权进行了价款询价。全年共对13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全年共选择娄底等5个市主要产煤矿区进行了煤炭价格调查。
2、对重大报告实行专家组早期介入,从源头控制质量
根据矿业权人和编制单位的申请,今年我们继续实行了重大报告专家组早期介入机制,在报告尚未编制或野外地质工作尚未结束前,就派出专家组进行早期介入指导,这样不仅避免了因地勘单位技术力量不强,导致报告提交后因不符规范要求需大量补做工作的情况,也提高了矿业权人的投资有效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省厅指示,我们对“永州市零陵区水埠头矿区锰矿普查”等两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派出了储量评估师早期介入指导,从源头上对其成果质量进行了有效控制,确保了报告评审通过的及时性。
3、继续执行矿山实地检查制度,确保报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
对一些原始资料存在疑问的报告,我们继续执行矿山实地检查制度,派出专家组进行实地检查,通过现场查对,及时发现了报告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从而保证了成果的真实性。全年共对19个矿山进行了实地检查。
4、严格实行主副审负责制,加大技术会商力度
我们严格执行主审和副审共同负责制,对主、副审意见不一致或把握不准的问题,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充分讨论与技术会商,形成统一的处理意见。
5、对勘查项目成果与省厅地勘项目办实施联合会审
今年我们与省厅地勘项目办联合对省内38个中央和省级财政出资勘查项目成果进行会议审查,优化了评审程序,缩短了评审时间,节省了评审费用,提高了评审质量。
6、继续优化评审程序,储量评审效率进一步提高
继续实行储量报告集中会审。全年共举办储量报告评审会议25场,对164个报告进行了集中会审,全年共对8个不合格报告给出了评审不通过的结论(2011年为28个),要求重编重审,保证了评审工作质量,提高了评审效率。据统计,今年各类储量报告评审时间最短的1天,最长的26天,平均8天。评审时间在10天以下的占85%;10天到20天的占13.8%,超过20天的占1.2%(主要原因是编制单位修改时间过长造成)。
二、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今年评审中心在完成日常的储量评审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完成了多项科研课题,为省厅矿政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1、完成《湖南省部分矿种矿床一般工业指标修订》
在对湖南省正在开发利用的重要矿种矿床工业指标实际利用情况,以及矿山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矿产品的价格波动,分析研究新时期矿床工业指标的合理性,并对湖南省部分矿种的矿床一般工业指标提出了修订建议。2012年10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国土资发[2012]42号”文发布实施。该项成果的实施,将促进全省地质勘查和矿业经济的发展,提高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有利于国家矿产资源合理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2、完成《湖南省可供利用资源清理与开发利用建议》
以截至2009年底全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成果、截至2011年底全省探矿权和采矿权数据库、近三年来全省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与矿山储量年报资料为主要基础,基本摸清了煤炭、金、铅、锌、锰、铁、硫铁矿、铜、镍、钼等矿种全省未利用矿区保有资源现状和上述矿种全省已利用矿区未占用保有资源现状,分析了影响其开发利用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现行政策、保有资源储量、开采技术条件和矿产资源规划等方面分析其开发利用可行性,择优选取41个矿产地提出了勘查、开发或保护建议,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提供了决策依据。
3、完成《湖南省矿产资源手册》初稿的编辑
为了满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管理的需要,为了适应对外交往和招商引资的需要,为了给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方便领导同志和有关人员了解、查询湖南省的矿产资源分布、资源储量家底以及资源潜力等情况,我们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湖南省矿产资源手册》(初稿)的编辑工作,待修改完善后印发。
4、完成《湖南省矿产地战略储备研究》初稿
根据省厅的安排,我们承担并初步完成了《湖南省矿产地战略储备研究》课题,从明确矿产地储备的内涵,分析矿产储备地的主要影响因素,探讨湖南省矿产地储备遴选办法,提出了湖南第一批可储备的矿产地;从法律、经济、技术、政策等多角度,研究湖南省矿产地储备制度,拟定湖南省矿产地储备制度框架;研究湖南省矿产地储备日常监管职责和办法,提出了湖南省矿产地储备日常监管职责和办法的初步建议。
三、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是评审中心常抓不懈的一项日常性工作,我们始终坚持评审业务和职业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监督机制,经常性开展廉洁自律教育。
1、严格执行技术咨询制度,进一步规范评审行为
严格执行《技术咨询服务制度》,规定正常的技术咨询服务活动必须在中心的技术咨询室内进行,且参与咨询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三人,这样既满足了矿业权人和编制单位的咨询需求,又可减少暗箱操作与私下交易。
2、建立评审工作意见反馈机制
我们通过发放调查表格、设立举报箱、意见征集薄、开通意见反馈热线电话和开通意见与建议征集网络平台等方式,使社会各界能更广泛地参与并监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我们对社会郑重承诺: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凡属于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反法律法规及规定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3、经常性开展廉洁自律教育
我们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告诫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能利用评审报告之便,向报告编制单位、矿业权人索取、收受财物和酬金,不得接受矿业权人或报告编制单位的宴请和其它好处。
全年未收到一起因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索拿卡要、玩忽职守等的不廉洁行为举报,廉政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
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技术培训班成功举办
1月7日至15日,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承办的“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技术培训班”在长沙亚华大酒店成功举办,来自全省78家地勘单位的近700名地质技术骨干参加了培训,这也是历年来规模最大、时间最长、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储量技术培训班。
培训共分三期,历时九天,培训内容涉及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勘查规范、野外地质工作方法、矿体连接与资源储量估算和水工环地质工作要求等方面,还安排授课老师现场解答学员们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学员们纷纷表示收获很大,希望多组织此类实用性强的培训。
省国土资源厅对本次培训高度重视,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悦亲临培训班,在首期开班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彭总从资源安全、地质找矿、人才队伍等方面精僻地分析了我省当前地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大家抓住参加培训学习的机遇,认真刻苦学习,强调理论结合实际,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到无限光荣的地质找矿事业中去。
省厅资源储量处处长苏恩贤作了动员讲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主任赵亚辉主持开班仪式,出席开班仪式的领导还有省厅资源储量处副处长陈强春,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副主任蒋星祥等。
【经验交流】
衡阳局推动储量报告实地复核工作常态化管理
为认真贯彻省厅全面提升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水平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质量,衡阳市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地复核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机制,推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地复核工作常态化管理。
该局将大中型甲类矿山,储量变化较大、开采损失量较大以及储量报告问题较多的矿山列入实地复核范围。按照前期准备、井上井下实测、原始资料核查、形成复核意见四个步骤,重点开展实测与核查的基础上,对送审报告所用原始资料、储量估算方法、矿体圈定、块段划分及估算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复核意见。同时明确今后储量报告编制单位到矿山进行实地调查、测量,先与矿山所在县市区局储量股联系,由储量股安排人员陪同。提交市局评审备案的矿山储量报告,附件中要求提供县市区局储量股出具的实地调查证明;提交省厅评审备案的储量报告,需提供县市区局储量股出具的实地调查证明后,市局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审核表》盖章同意送评。
【政策资讯】
附件1:
关于发布《湖南省部分矿种矿床一般工业指标(试行)》的通知
附件2:
关于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执行《湖南省部分矿种矿床一般工业指标(试行)》的意见
抄送: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印160份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23号 邮编:410007 电话:(0731)82227716 传真:8536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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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工作简报
第6 期
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
●工作动态
1、提高储量评审效率、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2012年度工作总结
2、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技术培训班成功举办
●经验交流
衡阳局推动储量报告实地复核工作常态化管理
●政策资讯
1、关于发布《湖南省部分矿种矿床一般工业指标(试行)》的通知
2、关于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执行《湖南省部分矿种矿床一般工业指标(试行)》的意见
【工作动态】
提高储量评审效率、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2012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储量评审中心在省厅的正确领导和储量处的具体指导下,继续优化评审程序,不断提高储量评审效率,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支撑能力,中心的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储量评审效率
1、完成的评审工作量
全年中心共受理各类储量报告576个,其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173个,矿山储量年报385个,勘查阶段性成果报告18个。全年共对110个采矿权进行了价款询价。全年共对13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全年共选择娄底等5个市主要产煤矿区进行了煤炭价格调查。
2、对重大报告实行专家组早期介入,从源头控制质量
根据矿业权人和编制单位的申请,今年我们继续实行了重大报告专家组早期介入机制,在报告尚未编制或野外地质工作尚未结束前,就派出专家组进行早期介入指导,这样不仅避免了因地勘单位技术力量不强,导致报告提交后因不符规范要求需大量补做工作的情况,也提高了矿业权人的投资有效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省厅指示,我们对“永州市零陵区水埠头矿区锰矿普查”等两权价款地质勘查项目派出了储量评估师早期介入指导,从源头上对其成果质量进行了有效控制,确保了报告评审通过的及时性。
3、继续执行矿山实地检查制度,确保报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
对一些原始资料存在疑问的报告,我们继续执行矿山实地检查制度,派出专家组进行实地检查,通过现场查对,及时发现了报告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从而保证了成果的真实性。全年共对19个矿山进行了实地检查。
4、严格实行主副审负责制,加大技术会商力度
我们严格执行主审和副审共同负责制,对主、副审意见不一致或把握不准的问题,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充分讨论与技术会商,形成统一的处理意见。
5、对勘查项目成果与省厅地勘项目办实施联合会审
今年我们与省厅地勘项目办联合对省内38个中央和省级财政出资勘查项目成果进行会议审查,优化了评审程序,缩短了评审时间,节省了评审费用,提高了评审质量。
6、继续优化评审程序,储量评审效率进一步提高
继续实行储量报告集中会审。全年共举办储量报告评审会议25场,对164个报告进行了集中会审,全年共对8个不合格报告给出了评审不通过的结论(2011年为28个),要求重编重审,保证了评审工作质量,提高了评审效率。据统计,今年各类储量报告评审时间最短的1天,最长的26天,平均8天。评审时间在10天以下的占85%;10天到20天的占13.8%,超过20天的占1.2%(主要原因是编制单位修改时间过长造成)。
二、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今年评审中心在完成日常的储量评审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完成了多项科研课题,为省厅矿政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1、完成《湖南省部分矿种矿床一般工业指标修订》
在对湖南省正在开发利用的重要矿种矿床工业指标实际利用情况,以及矿山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矿产品的价格波动,分析研究新时期矿床工业指标的合理性,并对湖南省部分矿种的矿床一般工业指标提出了修订建议。2012年10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国土资发[2012]42号”文发布实施。该项成果的实施,将促进全省地质勘查和矿业经济的发展,提高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有利于国家矿产资源合理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2、完成《湖南省可供利用资源清理与开发利用建议》
以截至2009年底全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成果、截至2011年底全省探矿权和采矿权数据库、近三年来全省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与矿山储量年报资料为主要基础,基本摸清了煤炭、金、铅、锌、锰、铁、硫铁矿、铜、镍、钼等矿种全省未利用矿区保有资源现状和上述矿种全省已利用矿区未占用保有资源现状,分析了影响其开发利用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现行政策、保有资源储量、开采技术条件和矿产资源规划等方面分析其开发利用可行性,择优选取41个矿产地提出了勘查、开发或保护建议,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提供了决策依据。
3、完成《湖南省矿产资源手册》初稿的编辑
为了满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管理的需要,为了适应对外交往和招商引资的需要,为了给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方便领导同志和有关人员了解、查询湖南省的矿产资源分布、资源储量家底以及资源潜力等情况,我们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湖南省矿产资源手册》(初稿)的编辑工作,待修改完善后印发。
4、完成《湖南省矿产地战略储备研究》初稿
根据省厅的安排,我们承担并初步完成了《湖南省矿产地战略储备研究》课题,从明确矿产地储备的内涵,分析矿产储备地的主要影响因素,探讨湖南省矿产地储备遴选办法,提出了湖南第一批可储备的矿产地;从法律、经济、技术、政策等多角度,研究湖南省矿产地储备制度,拟定湖南省矿产地储备制度框架;研究湖南省矿产地储备日常监管职责和办法,提出了湖南省矿产地储备日常监管职责和办法的初步建议。
三、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是评审中心常抓不懈的一项日常性工作,我们始终坚持评审业务和职业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监督机制,经常性开展廉洁自律教育。
1、严格执行技术咨询制度,进一步规范评审行为
严格执行《技术咨询服务制度》,规定正常的技术咨询服务活动必须在中心的技术咨询室内进行,且参与咨询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三人,这样既满足了矿业权人和编制单位的咨询需求,又可减少暗箱操作与私下交易。
2、建立评审工作意见反馈机制
我们通过发放调查表格、设立举报箱、意见征集薄、开通意见反馈热线电话和开通意见与建议征集网络平台等方式,使社会各界能更广泛地参与并监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我们对社会郑重承诺: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凡属于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反法律法规及规定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3、经常性开展廉洁自律教育
我们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告诫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能利用评审报告之便,向报告编制单位、矿业权人索取、收受财物和酬金,不得接受矿业权人或报告编制单位的宴请和其它好处。
全年未收到一起因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索拿卡要、玩忽职守等的不廉洁行为举报,廉政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
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技术培训班成功举办
1月7日至15日,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承办的“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技术培训班”在长沙亚华大酒店成功举办,来自全省78家地勘单位的近700名地质技术骨干参加了培训,这也是历年来规模最大、时间最长、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储量技术培训班。
培训共分三期,历时九天,培训内容涉及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勘查规范、野外地质工作方法、矿体连接与资源储量估算和水工环地质工作要求等方面,还安排授课老师现场解答学员们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学员们纷纷表示收获很大,希望多组织此类实用性强的培训。
省国土资源厅对本次培训高度重视,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悦亲临培训班,在首期开班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彭总从资源安全、地质找矿、人才队伍等方面精僻地分析了我省当前地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大家抓住参加培训学习的机遇,认真刻苦学习,强调理论结合实际,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到无限光荣的地质找矿事业中去。
省厅资源储量处处长苏恩贤作了动员讲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主任赵亚辉主持开班仪式,出席开班仪式的领导还有省厅资源储量处副处长陈强春,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副主任蒋星祥等。
【经验交流】
衡阳局推动储量报告实地复核工作常态化管理
为认真贯彻省厅全面提升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水平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质量,衡阳市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地复核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机制,推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实地复核工作常态化管理。
该局将大中型甲类矿山,储量变化较大、开采损失量较大以及储量报告问题较多的矿山列入实地复核范围。按照前期准备、井上井下实测、原始资料核查、形成复核意见四个步骤,重点开展实测与核查的基础上,对送审报告所用原始资料、储量估算方法、矿体圈定、块段划分及估算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复核意见。同时明确今后储量报告编制单位到矿山进行实地调查、测量,先与矿山所在县市区局储量股联系,由储量股安排人员陪同。提交市局评审备案的矿山储量报告,附件中要求提供县市区局储量股出具的实地调查证明;提交省厅评审备案的储量报告,需提供县市区局储量股出具的实地调查证明后,市局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审核表》盖章同意送评。
【政策资讯】
附件1:
关于发布《湖南省部分矿种矿床一般工业指标(试行)》的通知
附件2:
关于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执行《湖南省部分矿种矿床一般工业指标(试行)》的意见
抄送: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印160份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23号 邮编:410007 电话:(0731)82227716 传真:85360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