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简报(第 14 期)
发布日期:2010-11-19 作者: 来源:
● 工作动态
1、国土资源部巡查督导组对我省进行督查
2、彭悦总工程师深入常德等市督查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 经验交流
1、国土资源部巡查督导组到株洲检查工作
2、坚决打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攻坚战
——娄底市局落实省厅储量工作会议精神
【工作动态】
国土资源部巡查督导组对我省进行督查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毕胜副厅长为组长的部巡查督导组一行五人,于2010年6月6日至6月10日来湘对我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行了督查。部督查组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71号)文件要求,听取了我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办公室主任苏恩贤处长的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了成果数据库演示,查看了项目工作制度文件和已完成的矿区成果报告资料,并赴株洲市进行实地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督查意见,对我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国土资源部巡查督导组指出我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党委领导重视;二是组织部署有序;三是方法措施得力;四是经费落实好;五是工作进展快;六是制度建设,数据库建设规范。
省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悦同志全程陪同督查,并对部巡查督导组对我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高度评价表示感谢,同时告诫省项目办的同志不能盲目乐观,一定要认真按照部巡查督导组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成果质量把关,精心做好数据库建设工作,确保在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我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省项目办 供稿)
彭悦总工程师深入常德等市督查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2010年5月底,省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悦亲自带队再次深入市州督导检查,分别对常德、娄底、衡阳和邵阳等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行了检查,听取各市州、各承担单位的核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解决核查过程中碰到的难题。
本次督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市州局核查工作经费落实和部分地勘单位技术力量投入仍显不足;二是部分技术人员对核查技术要求的理解不深刻,工作中抓不住重点;三是沟通协调、技术交流不及时,虽然项目办专门建立了3个核查工作QQ群,并实行了专人分片负责制,但个别承担单位和技术人员只顾埋头苦干,碰到技术问题不及时交流沟通,走了弯路;四是数据库建设普遍滞后,数据建库技术力量急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市、县局进一步抓紧落实经费,省厅也将尽快下拨相应的补助经费;二是市局和各地勘单位加强与项目办联系,有问题及时沟通,各单位之间也要加强技术交流;三是市、县局加强协调,加快矿山储量检测工作;四是项目人员要向单位领导多汇报,及时调整充实技术力量;五是地勘单位要严格执行部技术要求;六是数据库建设要力争与核查报告同步进行,针对部分地勘单位数据建库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要求项目办进一步加强指导培训。
各市局和地勘单位均表示一定按省厅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核查工作,并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如邵阳市局提出了直接奖励核查任务承担人员的措施;418队等地勘单位提出了提高核查工作人员待遇等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核查工作的开展。 (省项目办 供稿)
【经验交流】
国土资源部巡查督导组到株洲检查工作
2010年6月7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巡查督导组毕胜副厅长一行五人在省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悦的陪同下,对株洲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行了检查。
株洲市人民政府蒋涤非市长助理致欢迎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新恒就我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情况向部领导作了汇报。
部督查组在听取汇报、抽查二个矿区的核查资料后指出株洲的调查工作:一是进展快。确定的39个已利用核查区,已全部完成了核查报告编制与初审,已送省储量评审中心审查30个。二是组织好。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顾峰任组长的“株洲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储量核查工作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根据矿区储量核查与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相结合原则优选了省地勘416队、省有色214队、省煤勘院三家具有甲级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单位。三是基础实。七年的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促进了本次储量核查工作。四是经费保障思路新。采取“市级财政出一点、县级财政拿一点、采矿权人筹一点”的办法,将储量核查经费分解到市、县、采矿权人三级,共落实经费285.2万元。五是措施得力。将责任分解到各个层面,建立了四级一体责任体系,明确了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单位、矿山企业四个层次的职责,周密安排了各矿区核查时间进度表,强化了督查力度。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彭悦指出,部督查组到株洲来检查工作是对株洲工作的促进;株洲的矿产资源利用调查工作基础好, 2003年完成矿山储量动态监测试点工作,2004年就已全面展开,现在已经完成了六轮,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株洲的工作经验在全省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介绍,对推进全省的储量管理工作具有积极作用;虽然株洲的矿产资源利用调查工作进展快,但不能盲目乐观。最后强调:一是要严格按照部、省要求认真做好核查报告的修改和核查成果数据的整理、入库工作,建成储量核查成果数据库;二是强化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应用,将调查成果及时应用到矿产资源规划、各项产业规划、矿产资源整合、采矿权价款评估、矿业权核查、矿业权登记发证、查处超深越界、破坏浪费资源、无序开采等违法案件等诸多方面。
参加会议的还有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副处长陈强春,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周怡湘,省项目办负责人,省地勘局416队负责人等。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供稿)
坚决打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攻坚战
——娄底市局落实省厅储量工作会议精神
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会议于2010年4月20日在长沙召开后,我局罗果勇副局长立即向局党组做了汇报,并于5月14日召开了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部、省两级会议精神,落实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任务,县(市)分管储量工作的副局长、储量股长、七个地勘单位负责人及市局矿管、地环、地勘等科长参会。
会上,罗副局长全面系统地传达了省厅储量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前段储量管理工作做了概要回顾,对今年的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要求县市局和地勘单位务必严格执行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3号)及湘国土资办发【2010】19号文件,特别是做好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部、省下达的硬性规定,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在今年7月份以前完成我市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县市局分管副局长一致表态:坚决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做实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并再次认真清理辖区内矿山储量报告编制情况,协助编制单位与矿山企业签订合同,督促核查费用落实到位。地勘单位负责人也纷纷表态:要克服一切困难,加强领导管理,充实技术力量,按时保质提交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报告。
为确保在7月底以前完成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会议明确了如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坚决打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攻坚战
会上强调,各县市分管领导会后一定要做好汇报,适时召开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贯彻落实部、省、市三级储量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督促矿山企业按期完成储量年报和交纳资源储量核查费用。市局会后也将再次发文《关于全面完成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要求县市局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矿山企业与地勘单位签订合同,落实核查费用,落实任务、强化措施,坚决打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攻坚战,务必于7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二、多部门联动协调,确保所有矿山都参与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县市储量管理部门、地勘单位要全面清理,将不参与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不愿意交纳有关费用的或者截止到2009年12月底还未编制储量年报的矿山名单上报到市局储量科,由储量科、矿管科、地环科联合发通告,对列入黑名单矿山实施停止其正常的地质环境治理验收和延续变更登记的措施,确保所有矿山都参与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三、重点矿区,具体问题,各个突破
1、重点矿区金竹山、洪山殿、毛易、斗笠山等矿区,由于其储量核实报告完成时间较早,新的储量年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没有及时编制,市局召集湘煤集团金竹山煤业公司、洪山殿煤业公司等主管领导或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与编制单位共同商量对策,达成共识,由矿山企业与编制单位共同完成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
2、需要收集大中型矿区原始勘查资料或矿山生产地质资料的,我局及时与原涟邵矿务局档案室、市政府协调办取得联系,征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现已协调好桥头河煤矿、芦茅江煤矿原有生产地质资料的查阅工作。
3、对于因矿产品市场行情停采或因安全原因停产的矿山,由矿山提出原因说明,经市、县局现场核实,证明情况属实的,报省厅同意后方可利用原有储量(核实)报告。
四、编制单位务必集中人力物力、集中时间,全力做好核查工作
地勘单位务必严格执行部、省文件精神,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做好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按娄底市统一进度开展工作:若地勘单位不能按进度完成任务,拖了娄底“后腿”,使娄底排名靠后的,将汇报到省厅从下月起暂停其承担其它项目资源储量报告的评审备案,同时也将考虑不再安排其承担娄底的储量报告编制。
市局将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储量核实报告、矿山储量年报由县市局储量管理部门跟踪到矿山现场,把好编制质量关,矿区核查报告由市局按月调度,不定期到各编制单位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资源储量核查报告按时保质全面完成。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 供稿)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1、国土资源部巡查督导组对我省进行督查
2、彭悦总工程师深入常德等市督查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 经验交流
1、国土资源部巡查督导组到株洲检查工作
2、坚决打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攻坚战
——娄底市局落实省厅储量工作会议精神
【工作动态】
国土资源部巡查督导组对我省进行督查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毕胜副厅长为组长的部巡查督导组一行五人,于2010年6月6日至6月10日来湘对我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行了督查。部督查组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71号)文件要求,听取了我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办公室主任苏恩贤处长的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了成果数据库演示,查看了项目工作制度文件和已完成的矿区成果报告资料,并赴株洲市进行实地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督查意见,对我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国土资源部巡查督导组指出我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党委领导重视;二是组织部署有序;三是方法措施得力;四是经费落实好;五是工作进展快;六是制度建设,数据库建设规范。
省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悦同志全程陪同督查,并对部巡查督导组对我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高度评价表示感谢,同时告诫省项目办的同志不能盲目乐观,一定要认真按照部巡查督导组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成果质量把关,精心做好数据库建设工作,确保在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我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省项目办 供稿)
彭悦总工程师深入常德等市督查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2010年5月底,省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悦亲自带队再次深入市州督导检查,分别对常德、娄底、衡阳和邵阳等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行了检查,听取各市州、各承担单位的核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解决核查过程中碰到的难题。
本次督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市州局核查工作经费落实和部分地勘单位技术力量投入仍显不足;二是部分技术人员对核查技术要求的理解不深刻,工作中抓不住重点;三是沟通协调、技术交流不及时,虽然项目办专门建立了3个核查工作QQ群,并实行了专人分片负责制,但个别承担单位和技术人员只顾埋头苦干,碰到技术问题不及时交流沟通,走了弯路;四是数据库建设普遍滞后,数据建库技术力量急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市、县局进一步抓紧落实经费,省厅也将尽快下拨相应的补助经费;二是市局和各地勘单位加强与项目办联系,有问题及时沟通,各单位之间也要加强技术交流;三是市、县局加强协调,加快矿山储量检测工作;四是项目人员要向单位领导多汇报,及时调整充实技术力量;五是地勘单位要严格执行部技术要求;六是数据库建设要力争与核查报告同步进行,针对部分地勘单位数据建库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要求项目办进一步加强指导培训。
各市局和地勘单位均表示一定按省厅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核查工作,并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如邵阳市局提出了直接奖励核查任务承担人员的措施;418队等地勘单位提出了提高核查工作人员待遇等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核查工作的开展。 (省项目办 供稿)
【经验交流】
国土资源部巡查督导组到株洲检查工作
2010年6月7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巡查督导组毕胜副厅长一行五人在省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悦的陪同下,对株洲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行了检查。
株洲市人民政府蒋涤非市长助理致欢迎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新恒就我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情况向部领导作了汇报。
部督查组在听取汇报、抽查二个矿区的核查资料后指出株洲的调查工作:一是进展快。确定的39个已利用核查区,已全部完成了核查报告编制与初审,已送省储量评审中心审查30个。二是组织好。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顾峰任组长的“株洲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储量核查工作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根据矿区储量核查与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相结合原则优选了省地勘416队、省有色214队、省煤勘院三家具有甲级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单位。三是基础实。七年的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促进了本次储量核查工作。四是经费保障思路新。采取“市级财政出一点、县级财政拿一点、采矿权人筹一点”的办法,将储量核查经费分解到市、县、采矿权人三级,共落实经费285.2万元。五是措施得力。将责任分解到各个层面,建立了四级一体责任体系,明确了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单位、矿山企业四个层次的职责,周密安排了各矿区核查时间进度表,强化了督查力度。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彭悦指出,部督查组到株洲来检查工作是对株洲工作的促进;株洲的矿产资源利用调查工作基础好, 2003年完成矿山储量动态监测试点工作,2004年就已全面展开,现在已经完成了六轮,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株洲的工作经验在全省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介绍,对推进全省的储量管理工作具有积极作用;虽然株洲的矿产资源利用调查工作进展快,但不能盲目乐观。最后强调:一是要严格按照部、省要求认真做好核查报告的修改和核查成果数据的整理、入库工作,建成储量核查成果数据库;二是强化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应用,将调查成果及时应用到矿产资源规划、各项产业规划、矿产资源整合、采矿权价款评估、矿业权核查、矿业权登记发证、查处超深越界、破坏浪费资源、无序开采等违法案件等诸多方面。
参加会议的还有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副处长陈强春,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周怡湘,省项目办负责人,省地勘局416队负责人等。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供稿)
坚决打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攻坚战
——娄底市局落实省厅储量工作会议精神
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会议于2010年4月20日在长沙召开后,我局罗果勇副局长立即向局党组做了汇报,并于5月14日召开了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部、省两级会议精神,落实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任务,县(市)分管储量工作的副局长、储量股长、七个地勘单位负责人及市局矿管、地环、地勘等科长参会。
会上,罗副局长全面系统地传达了省厅储量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前段储量管理工作做了概要回顾,对今年的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要求县市局和地勘单位务必严格执行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3号)及湘国土资办发【2010】19号文件,特别是做好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部、省下达的硬性规定,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在今年7月份以前完成我市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县市局分管副局长一致表态:坚决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做实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并再次认真清理辖区内矿山储量报告编制情况,协助编制单位与矿山企业签订合同,督促核查费用落实到位。地勘单位负责人也纷纷表态:要克服一切困难,加强领导管理,充实技术力量,按时保质提交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报告。
为确保在7月底以前完成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会议明确了如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坚决打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攻坚战
会上强调,各县市分管领导会后一定要做好汇报,适时召开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贯彻落实部、省、市三级储量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督促矿山企业按期完成储量年报和交纳资源储量核查费用。市局会后也将再次发文《关于全面完成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要求县市局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矿山企业与地勘单位签订合同,落实核查费用,落实任务、强化措施,坚决打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攻坚战,务必于7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二、多部门联动协调,确保所有矿山都参与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县市储量管理部门、地勘单位要全面清理,将不参与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不愿意交纳有关费用的或者截止到2009年12月底还未编制储量年报的矿山名单上报到市局储量科,由储量科、矿管科、地环科联合发通告,对列入黑名单矿山实施停止其正常的地质环境治理验收和延续变更登记的措施,确保所有矿山都参与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三、重点矿区,具体问题,各个突破
1、重点矿区金竹山、洪山殿、毛易、斗笠山等矿区,由于其储量核实报告完成时间较早,新的储量年报因企业改制等原因没有及时编制,市局召集湘煤集团金竹山煤业公司、洪山殿煤业公司等主管领导或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与编制单位共同商量对策,达成共识,由矿山企业与编制单位共同完成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
2、需要收集大中型矿区原始勘查资料或矿山生产地质资料的,我局及时与原涟邵矿务局档案室、市政府协调办取得联系,征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现已协调好桥头河煤矿、芦茅江煤矿原有生产地质资料的查阅工作。
3、对于因矿产品市场行情停采或因安全原因停产的矿山,由矿山提出原因说明,经市、县局现场核实,证明情况属实的,报省厅同意后方可利用原有储量(核实)报告。
四、编制单位务必集中人力物力、集中时间,全力做好核查工作
地勘单位务必严格执行部、省文件精神,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做好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按娄底市统一进度开展工作:若地勘单位不能按进度完成任务,拖了娄底“后腿”,使娄底排名靠后的,将汇报到省厅从下月起暂停其承担其它项目资源储量报告的评审备案,同时也将考虑不再安排其承担娄底的储量报告编制。
市局将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储量核实报告、矿山储量年报由县市局储量管理部门跟踪到矿山现场,把好编制质量关,矿区核查报告由市局按月调度,不定期到各编制单位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资源储量核查报告按时保质全面完成。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