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动态信息专栏(第一期)
发布日期:2014-08-22 作者: 来源:
1 定义
不动产登记为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目前世界上存在的契据登记制、权利登记制和托伦斯登记制三种模式。
2 登记现状
2.1 混乱复杂
我国目前不动产登记较为混乱,主要体现在负责登记管理的部门不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存在“多头行政”的局面。土地、房屋、矿产、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都分别对不同的不动产物权拥有登记管理权,使得登记成为一个社会成本很高的复杂过程。
3 统一登记
3.1 会议提出
2013年11月20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召开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专家认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又一实招,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于征税和反腐都有重要意义。
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规定了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今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3.2 主要内容
一是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二是消除“信息孤岛”,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三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
4 制度效用
4.1 反腐
更多人从这一制度上读出了“反腐”“控房价”等效果。被网友一抓一个准的“房叔”“房姐”就证明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打击贪腐的作用。在楼市调控方面,更赢得了掌声。
“房叔”“房姐”的出现表明了房产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弊端,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公开查询系统建立后,有助于摸清那些多占多用、占而不用和不正当交易的问题,对于发现腐败活动,斩断利益输送会有很大作用。
4.2 征税
在健全了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后,也就扫清了房产税开征的最大障碍,特别是对全国范围内多套住房拥有者的梯级征税变成可能。
4.3 拉低房价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中表示:“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他的观点得到许多网友的赞同和转发。
评论员王亚煌认为完善的统一登记制度能够让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更加了解房地产市场的真实情况,让这一市场的需求与总量数据更加清晰与公开。这将极大的促进房地产市场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炒作市场向使用市场的转变。从房产税来看,统一登记制度可以对全国范围内多套住房拥有者的梯级征税变成可能。加重持有环节的经济成本,可以将投资者与炒作者踢出住房交易市场。
业内也有观点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对供需关系产生影响,不会影响房价走势;但从间接角度讲,这意味着房产税征收技术条件的具备以及房产税实施的临近,必然在心理层面对房价产生影响。”
4.4 争议
房产税实施需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则是前提条件,是必须要走的第一步骤。房产税方面,今年(2013年)不排除房产税会陆续在全国多个城市试点。但最终房产税的真正推行还需要立法等一系列部门的共同推进,这个不会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
不论房产税还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市场来说都是一个调控信号。传达的意思就是一方面希望市场能保持理性、平稳,另一方面也希望有多套住房的持有者可以出手现有房源、增加供给,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供应增长依然比较缓慢,需求则非常旺盛,即使有一些人在出售手中的存量房,也并不会给市场造成过大压力,更不会有市场难以消化的情形出现。
而且在不动产登记方面,目前大部分人已经对自有房产进行了相关登记,那些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产持有者毕竟是少数。基于上述情况,同样可以判断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会对市场造成过大影响。
也有些老百姓会把“房产反腐”的期望寄托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上,应该说确实会有一定的作用,实施后可能会有更多的“房叔”“房婶”被挖出来,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不是这个。“反腐”只是其中的衍生品,大方向还是物权法制的进一步完善。
5 登记阻力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的基础内容。早在2007年,《物权法》出台时就明确提出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6年过去,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等难题尚未根本解决。
5.1 地方利益
除此之外,市场人士更多地认为,一些地方或部门不愿意主动配合是联网搁置的主要原因。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研究总监李国政表示,统一登记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都不希望将这一财产暴露,地方政府不配合、官员信息难公开、基础数据整理庞杂等因素均使这项工作寸步难行。
5.2 管理部门不一
中国目前不动产登记较为混乱,主要体现在负责登记管理的部门不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存在“多头行政”的局面,不动产登记存在着碎片化现象,使得登记成为一个社会成本很高的复杂过程。
5.3 技术
技术上的瓶颈也阻碍了统一登记的顺利推进。虽然从技术上看,住房信息录入、联网并不困难,但实际上,由于各地技术标准、平台条件及人才素质不统一,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遇到很多困难。
6 条例出台
2014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2014年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际联席制度,加强机构建设;6月份将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把不动产法规统一制定起来。此外,还将建立不动产统一信息平台,方便各方面使用。
7 试点城市
试点城市确定南京等地在列,在国土部确定了2014年6月出台登记条例的时间表之后,媒体也曝光了不动产登记的试点城市。
国土部已选择了南京、宁波、郑州等几个城市作为试点,今年年初上述试点城市已经将试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计划。
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制度目前还只是一个框架性的东西,没有落实到具体的操作层面,具体会包括哪些内容,怎么操作,都还是个未知数,必须等到6月条例的正式出台才能明朗。不过,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新规,目前江苏已经开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前期调研和准备。而等到条例正式实施,预计将按国家的要求,成立专门的不动产登记局,来办理各类不动产的统一登记。
8 各地推进
2014年4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拉开了序幕。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等国土部相关政策出台后,广东再制定实施细则,或将先在广州、深圳开始试点,再全省铺开。
8.1 湖南启动
2014年6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在湖南省启动试点工作。湖南省国土资源厅6月10日透露,湖南决定在长沙浏阳市、常德澧县、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先行开展试点,日前已通知要求各试点县市制定具体试点工作方案。[2]
9 相关信息
市场经济本质是产权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明晰不动产物权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将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以不动产登记较强的公示力和公信力为基础,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
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
根据中央要求精神,我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城乡统一、海陆统筹,涵盖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的权利登记、确认、保护体系。不动产登记的本意不在房地产,其主要目的是建立所有种类不动产的登记制度。目前有些媒体或网上解读,认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防止腐败,有利于降低房价,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等。我想这些不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直接目的,不动产登记的客观出发点也不是从反腐、抑制房价考虑,尽管客观上可能多少有关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制度”,都涉及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一基础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当然包括城乡统一。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和实施,我们将坚持城乡并进,发挥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重点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监督,加快推进工作衔接及各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在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条例》制定同时,提出相关法律“立、改、废”建议。尽快制定不动产登记统一簿册和权利证书。研究制定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
2014年的主要工作,就包括启动并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产权依据。同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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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为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目前世界上存在的契据登记制、权利登记制和托伦斯登记制三种模式。
2 登记现状
2.1 混乱复杂
我国目前不动产登记较为混乱,主要体现在负责登记管理的部门不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存在“多头行政”的局面。土地、房屋、矿产、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都分别对不同的不动产物权拥有登记管理权,使得登记成为一个社会成本很高的复杂过程。
3 统一登记
3.1 会议提出
2013年11月20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召开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专家认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又一实招,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于征税和反腐都有重要意义。
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规定了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今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3.2 主要内容
一是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二是消除“信息孤岛”,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三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
4 制度效用
4.1 反腐
更多人从这一制度上读出了“反腐”“控房价”等效果。被网友一抓一个准的“房叔”“房姐”就证明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打击贪腐的作用。在楼市调控方面,更赢得了掌声。
“房叔”“房姐”的出现表明了房产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弊端,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公开查询系统建立后,有助于摸清那些多占多用、占而不用和不正当交易的问题,对于发现腐败活动,斩断利益输送会有很大作用。
4.2 征税
在健全了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之后,也就扫清了房产税开征的最大障碍,特别是对全国范围内多套住房拥有者的梯级征税变成可能。
4.3 拉低房价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中表示:“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他的观点得到许多网友的赞同和转发。
评论员王亚煌认为完善的统一登记制度能够让政府有关部门和群众更加了解房地产市场的真实情况,让这一市场的需求与总量数据更加清晰与公开。这将极大的促进房地产市场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炒作市场向使用市场的转变。从房产税来看,统一登记制度可以对全国范围内多套住房拥有者的梯级征税变成可能。加重持有环节的经济成本,可以将投资者与炒作者踢出住房交易市场。
业内也有观点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对供需关系产生影响,不会影响房价走势;但从间接角度讲,这意味着房产税征收技术条件的具备以及房产税实施的临近,必然在心理层面对房价产生影响。”
4.4 争议
房产税实施需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则是前提条件,是必须要走的第一步骤。房产税方面,今年(2013年)不排除房产税会陆续在全国多个城市试点。但最终房产税的真正推行还需要立法等一系列部门的共同推进,这个不会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
不论房产税还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市场来说都是一个调控信号。传达的意思就是一方面希望市场能保持理性、平稳,另一方面也希望有多套住房的持有者可以出手现有房源、增加供给,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供应增长依然比较缓慢,需求则非常旺盛,即使有一些人在出售手中的存量房,也并不会给市场造成过大压力,更不会有市场难以消化的情形出现。
而且在不动产登记方面,目前大部分人已经对自有房产进行了相关登记,那些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产持有者毕竟是少数。基于上述情况,同样可以判断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会对市场造成过大影响。
也有些老百姓会把“房产反腐”的期望寄托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上,应该说确实会有一定的作用,实施后可能会有更多的“房叔”“房婶”被挖出来,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不是这个。“反腐”只是其中的衍生品,大方向还是物权法制的进一步完善。
5 登记阻力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的基础内容。早在2007年,《物权法》出台时就明确提出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6年过去,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等难题尚未根本解决。
5.1 地方利益
除此之外,市场人士更多地认为,一些地方或部门不愿意主动配合是联网搁置的主要原因。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研究总监李国政表示,统一登记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都不希望将这一财产暴露,地方政府不配合、官员信息难公开、基础数据整理庞杂等因素均使这项工作寸步难行。
5.2 管理部门不一
中国目前不动产登记较为混乱,主要体现在负责登记管理的部门不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存在“多头行政”的局面,不动产登记存在着碎片化现象,使得登记成为一个社会成本很高的复杂过程。
5.3 技术
技术上的瓶颈也阻碍了统一登记的顺利推进。虽然从技术上看,住房信息录入、联网并不困难,但实际上,由于各地技术标准、平台条件及人才素质不统一,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遇到很多困难。
6 条例出台
2014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2014年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际联席制度,加强机构建设;6月份将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把不动产法规统一制定起来。此外,还将建立不动产统一信息平台,方便各方面使用。
7 试点城市
试点城市确定南京等地在列,在国土部确定了2014年6月出台登记条例的时间表之后,媒体也曝光了不动产登记的试点城市。
国土部已选择了南京、宁波、郑州等几个城市作为试点,今年年初上述试点城市已经将试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计划。
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制度目前还只是一个框架性的东西,没有落实到具体的操作层面,具体会包括哪些内容,怎么操作,都还是个未知数,必须等到6月条例的正式出台才能明朗。不过,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新规,目前江苏已经开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前期调研和准备。而等到条例正式实施,预计将按国家的要求,成立专门的不动产登记局,来办理各类不动产的统一登记。
8 各地推进
2014年4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拉开了序幕。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等国土部相关政策出台后,广东再制定实施细则,或将先在广州、深圳开始试点,再全省铺开。
8.1 湖南启动
2014年6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在湖南省启动试点工作。湖南省国土资源厅6月10日透露,湖南决定在长沙浏阳市、常德澧县、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先行开展试点,日前已通知要求各试点县市制定具体试点工作方案。[2]
9 相关信息
市场经济本质是产权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明晰不动产物权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础。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将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以不动产登记较强的公示力和公信力为基础,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
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
根据中央要求精神,我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城乡统一、海陆统筹,涵盖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的权利登记、确认、保护体系。不动产登记的本意不在房地产,其主要目的是建立所有种类不动产的登记制度。目前有些媒体或网上解读,认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防止腐败,有利于降低房价,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等。我想这些不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直接目的,不动产登记的客观出发点也不是从反腐、抑制房价考虑,尽管客观上可能多少有关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制度”,都涉及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一基础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当然包括城乡统一。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和实施,我们将坚持城乡并进,发挥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重点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监督,加快推进工作衔接及各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在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条例》制定同时,提出相关法律“立、改、废”建议。尽快制定不动产登记统一簿册和权利证书。研究制定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
2014年的主要工作,就包括启动并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产权依据。同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